“下有对策”难以禁绝之谜
来源:角美人才网
时间:2020-11-11
作者:角美人才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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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下有对策”难以禁绝之谜
--“囚徒困境”新解
规范国有企业体制改革,重要的一项住务是要规范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的现象,可以因此把它视为“政策”与“对策”的博弈。“对策”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,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部分企业管理者自以为得计的策略选择,类似于“囚徒困境”中的权衡。因而借鉴“囚徒困境”中的管理学意义,对于揭开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的产生以及其难以禁绝之谜,规范国企改革,进而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或许是有益的。
管理者的另类自由度
博弈论中对“囚徒困境”的分析被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引入《经济学》一书后,在经济管理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。尤其是诺贝尔奖得主纳什提出“纳什均衡”的概念后,把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与“囚徒困境”中的策略选择联系起来进行分析,成为西方经济学中传统假说的一块基石。但是经济学家们对“囚徒困境”的研究,迄今主要是针对囚徒之间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,即两个“囚徒”之间是选择合作还是不合作的价值取向或者自由度,对检察官给定的“规则”是不加怀疑的。其实,只要囚徒们冷静地分析一下检察官给定的“规则”,就会发现自己的对手并非仅限于自己的同伙,负责办案的检察官才是更重要的博弈对象,在检察官面前,囚徒们才具有更多的“共同利益”。囚徒们虽然被分别关押,各行其事,完全可以根据他们的“共同利益”独立做出判断,做出暂不伤及同伙,而对囚徒一方更为有利的策略选择。因为这种与检察官合作还是不合作以及如何应对的权衡和选择,我们可以称之为另类自由度。比如在实践中,对公司员工而言,知道了领导的水平,判断领导们是否有能力领导企业,就得到了自己在这里是否有发展的推测,这要比在同事之间相互折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。
西方经济学家对“囚徒困境”中另类自由度的忽视或许是为了研究的方便,但也有西方文化背景的影响。西方文明对正义的理解富有自己的特色,其法治意识较强,强调自然法则。在“囚徒困境”中,就假定了检察官和他们谈话时给定的“规则”是天然正义的。囚徒们或许以为检察官只会严格按照法律原则办案,不会对权力的行使作过多的猜测。东方文明虽然也强调“中正”,但往往离不开“人治”,看重权力。而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。一位西方哲人曾经说过:一个人罪有应得,受到法律的制裁,这是正义的力量;而一个人罪当处死而由皇帝或某高官以不同形式予以减缓,那就是权力。依靠权力,希望自己得“例外”行事之便利的潜意识在东方文化中是无法被忽略的,这种特征在管理中表现的更为明显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管理之道如同兵法,兵不厌诈,重视知彼,擅于权变,讲究方圆。其中,“方”就是基本法规,“圆”是应该有弹性的部分。在东方人看来,像检察官办案之类,一定有他的“权限”范围,利用法律可能存在的弹性,在“权限”之内他是有权变通的,在“权限”之外,他还可以向上级述求。因而他所管辖的囚徒在其给定的“规则”引导下,总有争取法外开恩、变通倾斜的希望。在这种潜意识的指导下,囚徒既使在困境中也不会放弃“另类自由度”的努力。因此,它应当成为对于“囚徒困境”的分析不可忽略的一个变项,至少在中国式的企业管理领域是如此。
在“囚徒困境”中进行另类自由度上的策略选择,往往并不需要和其他囚徒进行信息沟通,也不需要和其他囚徒合作,完全可以单独进行,有时候单独进行更为有利,因此进行另类自由度上的策略选择是不是被分别关押并不重要。当然,企业管理者不是囚徒,只要他们愿意,就可以进行信息沟通,为谋取某种共同利益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,例如签定价格协议之类,另类自由度上的策略选择也就较为便利。西方经济学家也并没有忽略这种倾向,对此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,但那主要是“囚徒”之间的横向联合。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另类自由度中的策略选择,则主要是指单个的囚徒与检察官之间的“纵向联合”,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所谓的跑“部”、“公”关,争取优惠、扶植和政策倾斜等等。或许,检察官先生不会和囚徒共谋,不可能形成正式的联合形式,但这并不等于关闭了所有的沟通渠道,囚徒仍有可能与检察官套近乎,达成其种默契,彼此心照不宣,增加“关照”、“倾斜”的权重。既使囚徒无法实施或者实现不了与检察官的“沟通”,他仅凭其在谈话中给定的“规则”,对这种必要和有限的信息进行深入地分析,仍然可以发现策略迭择的另类自由度的大小。
既定政策总有“精妙”之处
在“囚徒困境”中,检察官认定,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,既使两个囚徒均不认罪和坦白,也可以分别判他们各自两年的监禁;如果其中一个人坦白另一个不坦白,那么只对坦白的人监禁半年以下,而对不坦白的人监禁10年以上;但是如果两个人都坦白了,则分别对两人各自监禁5年。这种“规则”对于囚徒来说,显然没有商量的余地,似乎不平等。但是既然做为一种“规则”,就应该对囚徒与检察官双方均有约束力,在这个意义上讲,双方又应当是“平等”的。如果从市场行为来看,“规则”的执行就是检察官与